四川省水利廳關于印發《四川省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標準招標文件修改和補充(一)》的通知
各市(州)水利(水務)局,廳直屬各單位,各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
為進一步完善《四川省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標準勘察設計招標文件》《四川省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標準監理招標文件》《四川省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標準施工招標文件》(2020年版,以下簡稱標準招標文件),規范招標文件編制,依據現行有關法律法規和我省水利工程建設實際,針對標準招標文件執行中的有關情況,我廳制定了《四川省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標準招標文件修改和補充(一)》,已經黨組會審議通過,現予印發,請結合標準招標文件執行,具體如附件所示。相關要求如下:
一、各市(州)水利(水務)局要按照本通知的修改和補充要求,及時對接同級公共資源交易平臺管理機構更新電子招標投標系統中相應招標文件模板,供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使用。
二、各級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門應落實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活動的行業監督管理職責,加強對招標人招標文件編制的指導和監督,對限制或者排斥潛在投標人等違法違規情形嚴格責令改正。
三、各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人要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于嚴格執行招標投標法規制度進一步規范招標投標主體行為的若干意見》(發改法規規〔2022〕1117號)、《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持續優化營商環境規范招標投標主體行為的實施意見》(川辦規〔2022〕8號)等要求,切實落實招標人主體責任,規范招標文件編制行為,高質量編制招標文件。
四、《四川省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標準招標文件修改和補充(一)》自2023年9月15日起執行。
特此通知。
四川省水利廳
2023年9月9日
附件:四川省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標準招標文件修改和補充(一).doc